医药网3月6日讯 被医药企业呼唤多年的减税减负,真的来了。
▍2000亿涉企收费,免了!
昨日(3月5日),李克强总理在“两会”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布了包括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提高至50万、研发费加计扣除由50%提高到75%、增值税税率由现行的四档简并到三档等减税措施。
在两票制、营改增等背景下,这些措施对于医药企业来说可谓重大利好。
政府工作报告指出,今年赤字率拟按3%安排,赤字率保持不变,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减税降费,全年再减少企业税负3500亿元左右、涉企收费约2000亿元,一定要让市场主体有切身感受。
与此同时,一些组合税收减免政策同时公布:
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将继续扩大,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;
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%提高到75%,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。
由于此前一些名目繁多的收费使许多企业不堪重负,政府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大幅降低非税负担:
一是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,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基金,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减免部分基金。
二是取消或停征中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,收费项目再减少一半以上,保留的项目要尽可能降低收费标准。各地也要削减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。
三是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,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,推动降低金融、铁路货运等领域涉企经营性收费,加强对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。
四是继续适当降低“五险一金”有关缴费比例。
五是通过深化改革、完善政策,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,降低用能、物流等成本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舍小利顾大义,使企业轻装上阵,创造条件形成我国竞争新优势。
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。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。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,今年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,营造简洁透明、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,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。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,加快制定收入划分总体方案,健全地方税体系,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。深入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,倒逼沉淀资金盘活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每一笔钱都要花在明处、用出实效。
抓好金融体制改革。促进金融机构突出主业、下沉重心,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,防止脱实向虚。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,国有大型银行要率先做到,实行差别化考核评价办法和支持政策,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、融资贵问题。发挥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作用,强化农村信用社服务“三农”功能。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,完善主板市场基础性制度,积极发展板、新三板,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。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渠道。
▍药企减税来了!
事实上,近年来,行业一直呼吁降低税费,营改增、两票制等政策施行后,药企感受到更加直接的财税压力。
根据申万数据,传统行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率要明显高于新兴行业:当前企业所得税率有25%、20%、15%、10%这四类。其中企业所得税率为25%的公司家数占比较高的行业主要集中在传统行业。
而“营改增”后,医药流通业最先感受到了短期内的税负增加。
2016年年中,中国物流与联合会日前发布的物流行业形势分析报告指出,物流企业普遍反映“营改增”后税负加重,以上市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为例,九州通集团下属五家物流企业2013年平均税负率为4.71%,“营改增”后,税负率同比上升了72.74%。
3月4日,全国人大代表、山东新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毅新在“两会”医药界代表委员座谈上建议,现阶段增值税税率高,企业经营负担重,面对机遇与挑战更需要政府的鼓励和扶持。
以其所在的体外诊断试剂行业来说,目前行业毛利率相对较高,增值税税赋重,同时实体经济经营负担重,行业原材料成本上升,产品价格不断走低,贷款融资难,企业遇到了新的困难,加之美国市场预期减税及带来的全球影响,这些变化降低行业企业竞争力,一些企业难以生存。
公开资料显示,目前缺少针对医药研发投入的财税优惠政策,国家对研发投入虽有加计扣除的鼓励政策,但在具体执行上存在挑战,使得很多主要的研发型药企只有不足一半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优惠,对于很多财务制度尚不健全的中小企业影响更大。
具体而言,国家规定500万元以下的生物医药新品种的技术转让不征税,但没明确什么是“生物医药新品种”。地方税务局的解读是获得生产批件的新药。这并不符合目前研发技术转让的规律。新药在临床前,一期、二期、三期等都可以进行技术转让。技术转让的征税优惠政策有待明确。
而此番总理报告中提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%提高到75%,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,对研发型药企来说,无疑将最先从税收上感受到新政带来的改变。